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,端正学生学习态度,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,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,根据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办法》郑理〔2023〕59号文件要求,现将2022级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及工作安排
(一)二级学院初审
1.9月25日—9月28日各二级学院根据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办法》,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成绩,统计、整理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留级、退学范围的学生名单。
2.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留级范围的学生,各二级学院下达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》(附件1),对被处理学生进行谈话,填写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2),以挂号信形式向被处理学生家长邮寄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(致家长)》(附件3),留存邮寄证明,要求家长寄回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(家长回执)》(附件4);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,留存通讯书面记录。
3.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退学范围的学生,各二级学院下达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》(附件1),对被处理学生进行谈话,填写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2)。二级学院院长或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要与家长联系,邀请家长来校就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。面谈后,整理书面记录,填写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长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5),记录确切时间、地点及谈话内容,家长确认并签字。
4.9月28日各二级学院将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不合格课程拟处理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6)报教务处审核。
(二)教务处复审
10月7日—10月13日教务处复审,并上报学校。
(三)学校审批
经学校批准后,由教务处将学生名单反馈回各二级学院,各二级学院公示名单并按照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办法》规定进行处理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由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该工作;名单统计、整理工作由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负责;工作执行由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负责。
2.拟处理名单经教务处审核,学校批准后,二级学院需将名单进行为期3天公示,公示后一周之内完成此项工作。
3.各二级学院归档保存每个被处理学生的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(家长回执)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长谈话记录表》、学生成绩单等材料。
4.五年制专科学院参照本通知执行。
附件:1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(一式两份)
2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谈话记录表
3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(致家长)
4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通知单(家长回执)
5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家长谈话记录表
6.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不合格课程拟处理情况汇总表
2023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