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《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及相关工作安排》(郑理〔2022〕33号)文件的要求,为保证2020级学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,经研究,针对2020级学生实行线上补考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工作领导组
组 长:仝克勤
副组长:李庆标、田娟娟
成 员:各教学单位负责人
(二)考务组
组 长:仝克勤
成 员:李庆标、田娟娟、贾伞伞
二、考试工作安排
(一)时间安排
1.2023年4月10日—4月14日,各教学单位整理、汇总补考学生名单、补考课程考核形式统计表(附件1),制定补考方案并于4月14日报教务处。
2.2023年4月17日—4月21日为补考时间。其中4月17日为公共课补考时间;4月18日—4月21日为专业课补考时间。
3.2023年4月17日—4月27日,各教学单位须完成补考成绩的录入。
4.2023年5月8日—5月15日,各二级学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,打印毕业生成绩档案表并将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报教务处。
5.2023年5月16日—5月23日,教务处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。
6.2023年5月24日—5月26日,学校审批毕业生毕业资格。
7.2023年5月29日—5月31日,公示毕业资格审查结果,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转交学生处。
(二)课程考核形式
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形式,百分制评分。可采用论文(电子档)、电子作品(包括但不限于图片、音、视频等)、线上平台等方式进行线上考试。同一门补考课程只能安排一名教师为命题、改卷人。需要线上平台考试的课程,考试同一门课程的所有学生单独在线上平台自建课程班级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各教学单位需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统筹本单位的补考工作。
(二)毕业生补考及毕业资格审查是学生毕业工作的重要环节,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,严肃考试纪律,保证补考及毕业资格审查的公平、公正,确保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2023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