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本学期学校总体工作安排,于第4周(2月27日至3月3日)进行补考,现将本次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【领导组人员名单】
组 长:仝克勤
副组长:李庆标、田娟娟
成 员:各二级学院院长
主 考:仝克勤
副主考:李庆标、田娟娟
【考务办公室人员名单】
主 任:仝克勤
成 员:李庆标、田娟娟、贾伞伞
【巡视组人员名单】
组 长:李书要
成 员:张 涛、王婉颖、庞璐佳、马文哲
二、时间安排
1.2月15日-2月22日,各教学单位整理、汇总补考课程及补考学生名单,制定补考考试方案,于2月22日上午12:00前将补考考试方案、试卷样卷报教务处审核、备案。
2.2月23日-2月24日各教学单位印刷补考试卷。
3.2月24日,各教学单位安排布置考场,召开补考工作考务会。
4.2月27日-3月3日(非上课时间)组织补考,其中2月28日-3月1日为全校公共课补考时间(详见附件1),2月27日,3月2日-3月3日为全校专业课补考时间。
5.2月27日-3月8日,批阅试卷,汇总、录入补考成绩。
三、补考工作要求
1.各教学单位成立考试工作小组,设考务办公室,组织补考工作。
2.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补考工作,认真组织考试,本着“严格考试要求、严格考试管理、严格考试纪律”的原则,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,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,确保考试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。
3.考试期间,除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的巡视,学校也将安排巡视人员到考场巡视、督查考场秩序。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要严肃处理,决不姑息。
附件1:公共课补考具体时间段
2023年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