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特区赌场_澳门现金网-平台网址

图片
五年制专科学院
当前位置:五年制专科学院>> 学生工作
学业预警管理办法
来源:五年制专科部与中专部 发布人:于行 阅读:次 发布时间:2019/11/7 19:18:21 更新时间:2019/11/7 19:22:22

第一条  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,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管理,充分发挥学校、学生、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,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留级、退学及毕业前清考管理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、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,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,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、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,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,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。学业预警不是处分。

第三条 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,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:一级预警、二级预警、三级预警。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,每学期开学后4周内由各系、部根据学生学业情况,采取相应预警办法。

一级预警:在校学习期间,学期考核课程即将达到留级规定者。预警办法:系、部给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单》,学生班主任与学生谈话,进行警示教育,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。

二级预警:在校学习期间,学期考核课程已达到留级规定者。预警办法:系、部给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单》并通知家长,团总支书记与学生谈话,进行警示教育,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。

三级预警:在校学习期间,学期考核课程即将达到退学规定者。预警办法:系、部给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单》,系、部党支部书记与学生谈话后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、邀请家长面谈并做记录,填写《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》。

第四条  各系、部以主任为负责人,党支部书记、团总支书记、学生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系、部学生学业预警工作。教务处、学生处负责检查督促。

第五条 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

(一)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

每学期开学4周内,教务处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发到各系、部和学生处。各系、部教学秘书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,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,并交给党支部书记、团总支书记和学生班主任

(二) 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单》

学生班主任向被预警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单》(附件1),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。

(三) 警示谈话

学生班主任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,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,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,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4)。

(四) 通知家长

学生班主任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《学业预警通知单(致家长)》(附件2)及《学业预警通知单(家长回执)》(附件3),留存邮寄证明,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;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,留存通讯书面记录。

(五)家长面谈

对面临延长学制或退学的学生,党支部书记、团总支书记、学生班主任要与家长联系,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。面谈后,整理书面记录,填写《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5),记录确切时间、地点及谈话内容,经家长确认、签字后存档。

第六条 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。

(一)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。

(二)系、部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《学业预警通知单》、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、《学业预警通知单(家长回执)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》、学生成绩单等材料。

第七条  系、部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,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,加强帮扶教育,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。

第八条 系、部主任和党支部书记、团总支书记、教学秘书、学生班主任要分工明确、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,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,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。

本办法从2016级学生开始实施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 
 
地址: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南107国道西侧招生处 邮编:450000 招生咨询电话:56657088 56657099 就业办电话:56068693
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保留网站所有权利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、镜像 设计研发: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