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加强教学管理,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高,根据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》(郑理教〔2022〕14号)文件要求,现将本学年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评对象
担任2022-2023学年教学任务(理论课、实践课等)的校内专、兼职教师。
二、考评依据及标准
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》执行,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教师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。
考核成绩由学生评价、领导评价以及专家评价组成。其中,学生评价是根据学生网上评教分数确定;领导评价是由课程开课单位打分;专家评价是由督导办公室打分。学校根据以上三项分数给予综合评定,确定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等级。
评价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各教学单位优秀占30%;良好占60%;合格和不合格共占10%。其中,凡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者,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。
三、考评过程
1.6月12日—6月15日,教师进行个人总结,填写《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》(附表1),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,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。
2.6月16日—6月19日,教学单位填写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汇总表》(附表2)的学生评价分数以及领导评价分数,于6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。
3.6月20日—6月21日,督导处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打分,填写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汇总表》(附表2)的专家评价分数,于6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。
4.6月22日—6月30日,学校综合评定,确定评价等级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《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》一式二份,考评结束之后,课程所在教学单位与教务处各执一份。
2.全体校内专、兼职教师均需参评,并以单位提交材料。
3.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也是教师晋级的重要标准之一,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地完成此项工作。
附表:1.http://image.zzlgxy.net/App_upload/20236120250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.doc
2.http://image.zzlgxy.net/App_upload/202361246775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汇总表.doc
2023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