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了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保证新学期的教学工作能有序、有效地运行,兹定于8月26日至9月2日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。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时间
8月26日—31日,教学单位自查阶段。
9月1日—2日,学校检查阶段。
二、检查方式
本次教学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。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拟定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。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,教务处将对教学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三、检查内容及要求
(一)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及要求
1.教学任务落实。教学任务全部落实到位,课表要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。
2.教学材料。教学材料要规范,包含教材、教案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师日志等内容。新教师须手写教案,教案编写达到1/3以上,每小节教案内容应包含课时、授课方式、授课过程、重难点等。
3.教学环境。教室环境整洁,门窗、灯具、桌椅板凳数量、教学辅助材料和设备等满足上课需求,无安全隐患。课表、作息时间表张贴到位。
(二)学校检查内容及要求
1.自查总结。自查总结按要求规范填写,对检查内容、过程、结果详细阐述,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。
2.教学材料。对每个教学单位抽取部分教师教学资料进行检查,检验教学资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。
3.教学环境。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室教学环境进行抽查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,积极组织,认真总结自查工作,并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总结(含电子文档)报送教务处。
(二)教务处根据本次教学检查整体情况形成检查总结,全校通报。
教务处
2022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