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分为通过评审和未通过评审,根据科研课题立项评审赋分情况,≥60分为通过评审,<60分为未通过评审。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分为同意结题、暂缓结题、不予结题,根据科研课题结题评审赋分情况,≥60分为通过评审,同意结题,<60分为未通过评审,暂缓结题或不予结题。
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
第二条 由科研处聘请院内专家评审。
第三条 评审专家负责课题立项、结题评审工作,确定院级立项、结题课题名单。
第四条 科研处具体负责院级科研课题立项、结题评审组织工作。
第三章 评审纪律
第五条 评审结果由科研处负责公布,在评审结果公布前,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结果。
第六条 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对外透漏评审会议的有关内容。
第七条 对于违反评审纪律者,一经发现,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在两年内不得参与科研课题评审工作。
第四章 评审方式与程序
第八条 评审方式原则上采取会议集中的方式进行,如需现场评审,课题负责人须提前说明。
第九条 科研处负责对各申报的立项、结题课题资料进行收集、整理、分科后,由评审专家进行分组评审。
第十条 课题立项评审:评委在认真审阅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,对照科研课题立项评审评分参照标准进行评分。
第十一条 课题结题评审:评委在认真审阅科研课题结题申报材料的基础上,对照科研课题结题评审评分参照标准进行评分。
第十二条 科研处负责对各位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。
第十三条 评审小组集中对指定评委起草的课题评审意见进行审查、修改,形成评审小组最后评审意见。
第十四条 经审定后的立项、结题课题,由科研处负责予以公布。
第五章 评审评分参照标准
第十五条 科研课题立项评审评分参照标准包括三个方面:
1.课题内涵:
(1)选题意义;(2)研究基础;(3)课题设计;(4)研究方法;(5)研究条件。
2.申报材料质量。
3.课题汇报与答辩水平。
(详见附件1)
第十六条 科研课题结题评审评分参照标准包括三个方面:
1.课题成果内涵:
(1)科学性;(2)创新性;(3)规范性;(4)难易程度;(5)应用价值。
2.申报材料质量。
3.课题汇报与答辩水平。
(详见附件2)
第六章 评审意见
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对课题立项的评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通过评审的课题:
(l)通过评审,同意立项;
(2)该课题的理论意义;
(3)该课题的实践应用价值;
(4)对本课题研究的改进意见。(如课题名称、研究内容、课题组织、研究方法、研究经费、预期研究成果、其他)
2.未通过评审的课题:
(1)评审未通过,不予立项;
(2)评审未通过的主要原因。
注:针对课题立项通过评审与否,给出不同的评审意见。
第十八条 课题立项评审未通过的主要原因:
1.选题意义方面的原因,如:
(1)选题不当,不符合立项条件;
(2)对学院发展没有促进作用;
(3)没有特色和创新性;
(4)没有学术价值;
(5)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没有实用价值;
(6)基本属于重复性工作。
2.研究基础方面的原因,如:
(1)没有相关成果;
(2)不了解研究现状;
(3)所列参考文献没有代表性。
3.课题设计方面的原因,如:
(1)目标不够明确;
(2)内容空泛;
(3)论证不充分;
(4)重点不突出,难点不明确;
(5)研究思路模糊;
(6)预期研究成果不明确;
(7)经费预算不合理。
4.研究方法方面的原因:如研究方法不科学、不可行。
5.研究条件方面的原因,如:
(1)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未完成过一般研究课题;
(2)原有科研成果社会评价不高或没有获得过院级以上科研成果;
(3)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差,时间没有保证;
(4)资料设备不足;
(5)科研手段落后;
(6)课题组分工不合理。
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对课题结题的评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通过评审的课题:
(1)通过评审,同意结题;
(2)该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、实践应用价值及特色、创新之处;
(3)课题组进行的主要研究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果;
(4)不足与建议。
2.未通过评审的课题:
(1)评审未通过,暂缓结题或不予结题;
(2)评审未通过的主要原因。
(3)对暂缓结题的课题,评审意见应对该课题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注:针对课题结题通过评审与否,给出不同的评审意见。
第二十条 课题结题评审未通过的主要原因:
1.研究报告内容有严重政治问题;
2.课题成果有剽窃或抄袭行为;
3.没按立项计划完成课题研究设定的目标和任务,预期研究成果未能实现;
4.科学性方面的原因,如:
(1)课题意义和价值很小,研究问题虚假,研究前提不可靠;
(2)研究方法不科学;
(3)论证不充分;
(4)结论不合理、不可信。
5.创新性方面的原因,如:
(1)研究结论缺乏新意,研究不深入,低水平重复研究,研究有明显的错误;
(2)没有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;
(3)没有获取第一手资料;
(4)没有形成新的研究成果。
6.规范性方面的原因,如:
(1)研究体系混乱;
(2)研究设计与实施有明显欠缺;
(3)概念不清楚,条理不清晰,逻辑性差;
(4)资料有明显遗漏或错误,引证不规范。
7.难易程度方面的原因,如:
(1)研究问题简单,工作难度小;
(2)调查或实验工作量很小;
(3)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很小。
8.应用价值方面的原因,如:
(1)成果无创新;
(2)成果对解决一般教育问题无促进作用;
(3)成果基本没有应用与开发前景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2019年5月9日
附件1:
院级课题立项评审评分参照标准
评价 内容 |
评分标准 | ||||
(90-100分) |
(75-89分) |
(60-74分) |
(0-59分) | ||
课 题 内 涵 |
选题 意义 |
1.选题方向正确,符合立项条件; 2.对学院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; 3.有重要的特色、创新性; 4.学术价值高; 5.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用价值高。 |
1.选题方向比较正确,比较符合立项条件; 2.对学院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; 3.有比较重要的特色、创新性; 4.学术价值比较高; 5.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用价值比较高。 |
1.选题方向基本正确,基本符合立项条件; 2.对学院发展作用一般; 3.有一定特色、创新性; 4.有一定学术价值; 5.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一定实用价值。 |
1.选题不当,不符合立项条件; 2.对学院发展没有促进作用; 3.没有特色、创新性; 4.没有学术价值; 5.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没有实用价值; 6.基本属于重复性工作。 |
研究 基础 |
1.已有相关成果丰富; 2.熟悉研究现状; 3.所列参考文献具有代表性。 |
1.已有相关成果比较丰富; 2.比较熟悉研究现状; 3.所列参考文献比较有代表性。 |
1.已有相关成果比较少; 2.对研究现状有所了解; 3.所列参考文献有一定代表性。 |
1.没有相关成果; 2.不了解研究现状; 3.所列参考文献没有代表性。 | |
课题 设计 |
1.目标明确; 2.内容详实; 3.论证充分; 4.重点突出,难点明确; 5.研究思路清晰; 6.预期研究成果明确; 7.经费预算合理。 |
1.目标比较明确; 2.内容比较详实; 3.论证比较充分; 4.重点比较突出,难点比较明确; 5.研究思路比较清晰; 6.预期研究成果比较明确; 7.经费预算比较合理。 |
1.目标基本明确; 2.内容基本详实; 3.论证基本充分; 4.重点基本突出,难点基本明确; 5.研究思路基本清晰; 6.预期研究成果基本明确; 7.经费预算基本合理。 |
1.目标不够明确; 2.内容空泛; 3.论证不充分; 4.重点不突出,难点不明确; 5.研究思路模糊; 6.预期研究成果不明确; 7.经费预算不合理。 | |
研究 方法 |
研究方法科学、可行 |
研究方法比较科学、可行 |
研究方法基本适合 |
研究方法不科学、不可行 | |
研究 条件 |
1.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多项研究课题; 2.原有科研成果社会评价很高; 3.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很强,时间有保证; 4.资料设备齐全; 5.科研手段先进; 6.课题组分工科学合理。 |
1.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过研究课题; 2.原有科研成果社会评价比较高; 3.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强,时间比较有保证; 4.资料设备比较齐全; 5.科研手段比较先进; 6.课题组分工比较合理。
|
1.负责人曾完成过研究课题,主要成员未完成过研究课题; 2.原有科研成果社会评价比较高; 3.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比较强,时间基本有保证; 4.资料设备基本齐全; 5.科研手段一般; 6.课题组分工基本合理。
|
1.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未完成过研究课题; 2.原有科研成果社会评价不高或没有获得过院级以上科研成果; 3.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差,时间没保证; 4.资料设备不足; 5.科研手段落后; 6.课题组分工不合理。 | |
申报材料 质量 |
1.项目齐全; 2.格式规范; 3.内容全面; 4.完全符合填写要求。 |
1.项目比较齐全; 2.格式比较规范; 3.内容比较全面; 4.比较符合填写要求。 |
1.项目基本齐全; 2.格式基本规范; 3.内容基本全面; 4.基本符合填写要求。 |
1.项目不全; 2.格式不规范; 3.内容不全面; 4.重点内容与填写要求严重不符。 | |
课题汇报与答辩 |
1.陈述内容完整、充分; 2.逻辑思路清晰; 3.语言表达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合理。
|
1.陈述内容比较完整、充分; 2.逻辑思路比较清晰; 3.语言表达比较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比较合理。 |
1.陈述内容基本完整、充分; 2.逻辑思路基本清晰; 3.语言表达基本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基本合理。 |
1.陈述内容不完整、不充分; 2.逻辑思路不清晰; 3.语言表达不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不合理。 |
附件2:
院级课题结题评审评分参照标准
评价内容 |
评分标准 | ||||
(90-100分) |
(75-89分) |
(60-74分) |
(0-59分) | ||
课 题 成 果 内 涵 |
科 学 性
|
1.课题意义和价值重要,研究问题真实,研究前提可靠; 2.研究方法科学; 3.论证充分; 4.结论合理可信。 |
1.课题意义和价值比较重要,研究问题比较真实,研究前提比较可靠; 2.研究方法比较科学; 3.论证比较充分; 4.结论比较合理可信。 |
1.课题意义和价值一般,研究问题真实性一般,研究前提基本可靠; 2.研究方法基本适当; 3.论证基本充分; 4.结论基本合理可信。 |
1.课题意义和价值很小,研究问题虚假,研究前提不可靠; 2.研究方法不科学; 3.论证不充分; 4.结论不合理、不可信。 |
创 新 性 |
1.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,提出了新的教育教学理论; 2.成功运用了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; 3.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; 4.形成了新的研究成果。 |
1.研究有一定的开创性,提出了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观点; 2.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比较成功; 3.获取了较多第一手资料; 4.形成了比较新的研究成果。 |
1.研究有所进展,提出的教育教学理论观点具有启发性; 2.一般性运用了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; 3.获取了部分第一手资料; 4.形成了一般性研究成果。 |
1.研究结论缺乏新意,研究不深入,低水平重复研究,研究有明显的错误; 2.没有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; 3.没有获取第一手资料; 4.没有形成新的研究成果。 | |
规 范 性 |
1.研究体系完整、系统; 2.研究设计与实施规范、严格; 3.论述全面,概念清楚,逻辑严密; 4.资料可靠、系统,引证规范。 |
1.研究体系比较完整, 有一定的系统性; 2.研究设计与实施比较规范、严格; 3.论述比较全面,概念比较清楚、逻辑比较严密; 4.资料比较全面、可靠,引证比较规范。 |
1.研究体系基本框架完整; 2.研究设计与实施基本规范; 3.基本概念清楚,条理基本清晰; 4.资料基本可靠, 引证基本规范。 |
1.研究体系混乱; 2.研究设计与实施有明显欠缺; 3.概念不清楚,条理不清晰,逻辑性差; 4.资料有明显遗漏或错误,引证不规范。 | |
难 易 程 度 |
1.研究问题很复杂,工作难度很大; 2.调查或实验工作量很大; 3.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很大。 |
1.研究问题复杂,工作有难度; 2.调查或实验工作量比较大; 3.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比较大。 |
1.研究问题比较复杂,工作有一定难度; 2.调查或实验工作量小; 3.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小。 |
1.研究问题简单,工作难度小; 2.调查或实验工作量很小; 3.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很小。 | |
应 用 价 值
|
1.成果有明显的前沿性和开创性; 2.成果对解决重大教育教学问题有重要作用; 3.成果有广泛的应用与开发前景。 |
1.成果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开创性; 2.成果对解决重要教育教学问题有重要作用; 3.成果有一定的应用与开发前景。 |
1.成果的创新性、开创性一般; 2.成果对解决一般性的教育教学问题有促进作用; 3.成果的应用与开发前景一般。 |
1.成果无创新; 2.成果对解决一般性教育教学问题无促进作用; 3.成果基本没有应用与开发前景。 | |
申报材料 质量 |
1.项目齐全; 2.格式规范; 3.内容全面; 4.完全符合填写要求。 |
1.项目比较齐全; 2.格式比较规范; 3.内容比较全面; 4.比较符合填写要求。 |
1.项目基本齐全; 2.格式基本规范; 3.内容基本全面; 4.基本符合填写要求。 |
1.项目不全; 2.格式不规范; 3.内容不全面; 4.重点内容与填写要求严重不符。 | |
课题汇报与答辩 |
1.陈述内容完整、充分; 2.逻辑思路清晰; 3.语言表达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合理。
|
1.陈述内容比较完整、充分; 2.逻辑思路比较清晰; 3.语言表达比较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比较合理。 |
1.陈述内容基本完整、充分; 2.逻辑思路基本清晰; 3.语言表达基本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基本合理。 |
1.陈述内容不完整、不充分; 2.逻辑思路不清晰; 3.语言表达不规范、简洁、准确、流畅; 4.时间安排不合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