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: 鉴于我院系、部、专业、师资等方面有所增加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学院决定对全院教研室进行调整。请各系、部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,依据《教研室设置原则》(见附件),对现有教研室基本情况进行登记,填写《现有教研室登记表》。对拟调整的教研室,填写《调整后教研室登记表》。 请各系、部将设置与调整情况于9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308办公室。
附:1.教研室设置原则 2. 现有教研室登记表 3. 调整后教研室登记表